ST绝味及相关责任人遭上交所公开谴责,2017 - 2021年营收披露不实
来源:新浪财经-鹰眼工作室
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9月29日发布的〔2025〕200号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,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(A股证券简称:ST绝味,A股证券代码:603517)及相关责任人因违规行为被予以公开谴责。
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〔2025〕14号)查明,2017年至2021年期间,ST绝味未确认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收入,导致年度报告分别少计营业收入,各年度少计营收占对应年度公开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:
年份 少计营收占比 2017年 5.48% 2018年 3.79% 2019年 2.20% 2020年 2.39% 2021年 1.64%
公司2017 - 2021年各年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营业收入,严重违反了《证券法》及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的相关规定。
在责任认定方面,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戴文军知悉公司实际管理加盟门店装修业务,但未规范管理,未将其纳入上市公司经营、核算体系,并在2017 - 2021年年度报告上签字,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。时任财务总监彭才刚安排财务部员工出借个人银行账户,未规范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核算,并在2017 - 2019年年度报告上签字,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。时任董事会秘书彭刚毅未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,并在2017 - 2020年年度报告上签字,同样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。上述人员未勤勉尽责,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。
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,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,决定对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、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戴文军、时任财务总监彭才刚、时任董事会秘书彭刚毅予以公开谴责。同时,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。被公开谴责的当事主体如不服,可于1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,复核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。此外,ST绝味及董监高人员需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,并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,向本所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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